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🎯 宗旨 [↑]

為營造良好的閱讀環境,提升空間利用效率,讓讀者公平使用澳門科技大學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的座位資源,特此制定本管理辦法。

   

📝 座位使用方法 [↑]

基本使用規則

  1. 圖書館開放時段內,館內閱覽座位可供讀者使用,原則上"先到先得"

  2. 離開座位時請帶走所有個人物品。

  3. 如需暫離座位,讀者需在暫離時按要求填寫暫離單,並放置於暫離座位的閱覽桌上。暫離時間以30分鐘為限。

  4. 館員有權將佔座物品移走,以騰出座位供其他讀者使用。

  5. 不得佔座或幫他人佔座。

  6. 如遇他人佔座,請與館員聯繫,勿擅自處理

  7. 圖書館為公共場所,言行舉止要文明得體,不得在館內吵鬧、喧嘩,以免影響其他學生。

  8. 請自覺愛護座位上的一切設施設備,如因不當使用造成損壞,須照價賠償

  9. 請保持座位衛生,離開座位時請帶走垃圾。

📦 領取佔座物品流程

讀者須親身前往N座圖書館內流通服務檯取回佔座物品:

步驟 1出示校園卡等身份證明文件並提供座位號碼、說明佔座物品特徵
步驟 2館員核實姓名、學號、電話、座位號碼、物品特徵後,將物品交予學生清點
步驟 3讀者確認無誤後須簽署《聲明書》
步驟 4簽署《聲明書》後方可領回佔座物品

   

⚠️ 佔座記錄及違規處罰 [↑]

⚡ 法律依據:根據《學生手冊》之學生紀律與獎懲規則第3.3項,違規佔用大學的財物或其他公物屬違反紀律的行為

圖書館將對學生個人佔座情況進行記錄,並根據佔座次數和情節進行處理:

違規次數處罰措施
第一次佔座違規提醒
再次佔座暫停學生入館借閱權十四天
(依照「澳門科技大學圖書館規則」執行)
情節嚴重者由學生紀律獎懲委員會予以相應懲處

✅ 正確做法

  • 遵守"先到先得"原則

  • 離座時帶走所有物品

  • 遇佔座情況聯繫館員

  • 填寫暫離單(30分鐘內)

❌ 禁止行為

  • 佔座或幫他人佔座

  • 擅自處理他人佔座物品

  • 在館內吵鬧喧嘩

  • 損壞設施設備

   

💡 其它注意事項 [↑]

🛡️ 財物保管

請妥善保管個人物品,並隨身攜帶貴重財物。圖書館屬公共區域,無人看管的個人物品存在損壞、遺失的風險。如未妥善保管造成物品的損壞或遺失,責任自負

📦 棄置物品處理

  • 封存於流通服務檯的物品,三個月後若仍無人認領,將被視為棄置物品處理

  • 食物、飲品隔日即視為棄置物品處理

📋 補充說明:本辦法未盡之事宜,按「澳門科技大學圖書館規則」以及「澳門科技大學學生須知」辦理。

   

📞 查詢 [↑]

聯絡我們

電話:(853) 8897 2086
電郵:library_cir@must.edu.mo

*本館保留對上述規則解釋之權力*

澳門科技大學圖書館

修訂:2024年5月31日